在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中,判断一个化学物质是否属于“新化学物质”,唯一依据是核查其是否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IECSC)。未列入名录的,即属于新化学物质,需要办理环境管理登记;已列入的,则按现有化学物质管理。这一步核查工作,就是“查新”,也是新化学物质登记流程中的第一步。
查新有两种方式:自主查新和委托查新。自主查新免费,但只能查询公开名录部分;委托查新通过“化学物质技术判别”业务,同步检索公开目录和保密目录,可实现彻底查新。本文重点介绍两种方式的具体操作,并给出实用建议。
1. 适用对象与场景
1.1 适合谁
(1)拟在中国境内生产或进口化学物质的企业;
(2)需要确认某种化学物质是否已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科研机构或高校;
(3)自主查新后仍无法确认物质是否为新化学物质的申报人。
1.2 典型场景
(1)准备申报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需要先确认物质是否真的“新”;
(2)物质为复杂、疑难物质,难以通过分子式、结构式、命名或合成工艺自行判断;
(3)自主查新未查到,但不确定是否因保密名录未公开而导致遗漏。
1.3 不适用或需注意的情形
(1)医药、农药、兽药、化妆品、食品、食品添加剂、饲料、饲料添加剂、肥料等产品,不适用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但改变为其他工业用途的,以及作为上述产品的原料和中间体的新化学物质除外;
(2)放射性物质不适用;
(3)设计为常规使用时有意释放出所含新化学物质的物品,所含的新化学物质适用本办法。
2. 前置条件
2.1 物质标识信息
(1)化学物质的中英文名称;
(2)分子式和结构式。分子式和结构式必须填写,固管中心需要参考分子式和结构式来准确判断该物质是否与《名录》中的物质相同;
(3)CAS号(如有)。
2.2 技术判别软件(委托查新适用)
委托查新仅接受通过化学物质技术判别系统提交材料,需先从固管中心网站下载并安装化学物质技术判别软件。
2.3 时间预期
单个化合物查询通常几分钟内可完成。委托查新在资料完整、准确的情况下,固管中心收到资料后及时即可得出判别结果。
3. 自主查新
自主查新是指申报人自行免费查询网上公布的《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2013版)以及生态环境部不定期发布的名录增补公告进行核实。
重要局限:自主查新只能查询现有化学物质目录的公开部分,对于保密部分的3000多种物质无法查询,存在查新不彻底的问题。
3.1 查询入口一:生态环境部政务服务平台
(1)登录生态环境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zwfw.mee.gov.cn);
(2)点击“新化学物质类”主题;
(3)点击“13002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审批事项”;
(4)点击“事项申报”;
(5)选择“《名录》查询”进行检索。
3.2 查询入口二:生态环境部网站
(1)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
(2)点击“首页>业务工作>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化学品环境管理>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
(3)在页面中浏览《名录》及相关增补公告信息;
(4)或点击页面标题栏右侧“名录查询”功能按钮进行检索。
3.3 查询入口三:固管中心集成化查询板块
固管中心已将《名录》(2013年版)及其历次增补、登记化学物质列入名录的公告信息整合,在中心官网上公开并实时更新,提供一站式便捷查询服务。具体网址为:https://www.meescc.cn/ggzc/bszn/xhxwzgl_20061/zgxyhxwzml/ 。
截至2026年8月4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共收录47,577种化学物质,当日新增4种符合条件的化学物质及482种已登记的新化学物质。
3.4 自主查新的适用边界
(1)若通过上述入口明确查到目标物质,且CAS号、分子式、化学名称均一致,可基本判定为现有化学物质;
(2)若未查到,不能直接认定为新化学物质,因为保密名录中的物质无法通过自主查新覆盖。
4. 委托查新
委托查新是指通过“化学物质技术判别”业务,付费委托固管中心进行查新。此种方式同步对公开目录和保密目录进行查询,可实现彻底查新。
4.1 下载并安装判别软件
(1)访问固管中心化学物质技术判别页面(https://www.meescc.cn/wsjssh/hxwzjspb/);
(2)下载化学物质技术判别软件;
(3)安装后按要求填写化学物质技术判别报告中各项内容。
4.2 填写判别报告
(1)在软件中填写物质的基本信息,包括中英文名称、分子式、分子量、CAS号、SMILES码(如有唯一确定分子结构)等;
(2)填写结构信息:可通过系统绘制结构式,也可导入由专业绘图软件画的结构式文件或图片。对于有唯一、确定分子结构的物质,要求画出完整、正确的分子结构图,包括立体结构信息;
(3)对于无唯一确定分子结构的物质,需列出生产该物质所用各个物质或组成成份的CAS号,描述反应过程,说明该物质的组成范围和组成类型;若能够合理确定,应提供有代表性部分的化学结构图;
(4)填写杂质情况、其他国家/地区名录收录情况等信息(如有);
(5)填写判别结果栏目,逐项完成软件中预设的判别项目。
4.3 提交电子申请件与PDF附件
(1)在软件中填写完成后,打印报告,以激活“提交”按钮;
(2)保存并提交电子申请件;
(3)将打印件签字、盖章,制作成PDF;
(4)通过系统上传PDF附件;
(5)PDF附件以SN号命名,只包括数字和字母共20位。正确示例:CX40PBLX140123101908;错误示例:SN:CX40PBLX140123101908、CX40-PBLX-1401-2310-1908。
4.4 缴费与账务核对
(1)按每份技术判别3000元标准,汇款到指定账户;
(2)在线填写账务核对表。
4.5 接收判别结果
(1)固管中心收到委托单位网上提交的技术判别数据后,及时完成判别;
(2)结果通过邮件方式告知判别报告中的联系人;
(3)固管中心将发票及时寄出。
5. 材料/数据清单
(1)化学物质中英文名称;
(2)分子式(必须填写);
(3)结构式(可通过系统绘制或导入专业软件文件/图片);
(4)CAS号(如有);
(5)SMILES码(有唯一确定分子结构时需填写);
(6)杂质信息(如有);
(7)其他国家/地区化学物质名录收录情况(如有);
(8)化学物质技术判别报告(软件填写后打印、签字、盖章,制作PDF);
(9)账务核对表(在线填写)。
6. 常见错误与避坑提示
6.1 分子式或结构式留空
(1)现象:因保密考虑不填分子式或结构式;
(2)原因:担心泄密;
(3)正确做法:分子式和结构式必须填写。固管中心对委托单位提交的每份材料都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委托单位可不必担心泄密问题。
6.2 只做自主查新,未做委托查新
(1)现象:自主查新未查到,就认定该物质为新化学物质;
(2)原因:自主查新只能查询公开名录,保密部分的3000多种物质无法覆盖;
(3)正确做法:对于无法确认的物质,应通过委托查新同步检索公开目录和保密目录。
6.3 PDF附件命名不规范
(1)现象:系统退回或无法识别附件;
(2)原因:附件命名包含“SN:”前缀或使用连字符;
(3)正确做法:PDF附件以SN号命名,只包括数字和字母共20位。
6.4 材料不完整导致无法及时判别
(1)现象:提交后长时间未收到判别结果;
(2)原因:查新资料不完整、不准确;
(3)正确做法:提交前逐项核对报告内容,确保分子式、结构式、物质名称等信息完整、准确。
6.5 沿用旧版“备案”概念
(1)现象:仍按备案流程准备材料或填写系统;
(2)原因:未关注2026年8月15日起备案已停止办理;
(3)正确做法:原备案申请事项现已转为登记申请,需通过网上登记系统提交登记申请表,参照简易登记程序和时限受理审批。
7. 实用建议
7.1 模糊的一定要拿到官方查新结论
(1)自主查新未查到,不等于该物质就是新化学物质。保密名录中还有3000多种物质无法通过自主查新覆盖,必须通过委托查新才能得到彻底结论。
(2)即使自主查新查到了看似匹配的物质,也要注意核对CAS号、分子式和化学名称是否完全一致。名录中部分化学物质的名称为类名(依据《新化学物质申报类名编制导则》HJ/T 420-2008,对实施标识信息保护的新化学物质名称公开信息时采用的替代名称),可能隐匿了具体描述符,仅凭名称匹配容易误判。
(3)如果对物质是否为新化学物质存在任何不确定,建议直接办理委托查新,拿到一份官方的、明确的“是”或“不是”的查新结论。这份结论是后续登记流程的基石——如果结论有误,整个登记申请可能被退回甚至撤销,造成的时间和费用损失远高于3000元的查新费用。
(4)委托查新还可避免两种极端错误:将新化学物质误判为现有物质而漏报,从而违反法规;或将现有物质误判为新化学物质而申报,造成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
7.2 关注备案转登记后的衔接要求
(1)原备案申请人应关注过渡期安排,及时完成登记申请。根据征求意见稿,存量备案申请人应当于2026年12月31日前按照新规申请取得登记证。
(2)登记申请通过网上登记系统提交,登录生态环境部政务服务大厅网站(http://zwfw.mee.gov.cn),选择“新化学物质类”,点击“13002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审批事项”一栏的“事项申报”,进入后点击“登记申请”专项模块进行线上填报与材料提交。
(3)备案转登记后,企业在提交登记资料时需额外补充申请用途信息与信息保护必要性说明。
7.3 提前预留查新时间
(1)建议在启动新化学物质登记项目之初就着手查新,不要等到登记材料准备完毕才做;
(2)如果物质结构复杂或涉及聚合物等特殊类型,查新可能需要更多沟通时间,建议提前规划。聚合物登记申请在化学名称填写、单体/反应体信息、分子量分布表征等方面有专门要求,需格外留意。
7.4 联系方式
如对查新有疑问,可通过邮箱ncncheck@meescc.cn或电话(010)84665449联系固管中心化学品管理技术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