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装运输危险液体化学品船舶构造与设备规范》是CCS提供散装运输危险液体化学品船舶入级服务的基础性规范。本规范以由国际海事组织(IMO)海上安全委员会(MSC)通过的《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简称《IBC规则》)及其修正案的技术要求为基础,由3个分篇组成,第1篇为“总则”,主要描述本规范与《IBC规则》、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CCS《材料与焊接规范》之间的关系,及其它一般规定;第2篇为“入级检验与船体结构的补充规定”,对散装运输液体化学品船舶的入级和检验的相关要求进行规定,并对船体结构及液货舱结构的有关技术要求做补充规定;第3篇为“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与设备规则”,包含《IBC规则》及其修正案的全部条款内容(至2021年1月1日生效的全部内容),并在《IBC规则》相应条款中加入为入级目的而要求满足的附加条款或解释(在相应条款前,以“CCS”相应予以标注)。
《散装运输危险液体化学品船舶构造与设备规范》适用于《IBC规则》定义的散装运输危险液体化学品船(海船)。
《散装运输危险液体化学品船舶构造与设备规范》2022包含2022年修改通报,将于2022年7月1日生效,生效后替代《散装运输危险液体化学品船舶构造与设备规范》2016、《散装运输危险液体化学品船舶构造与设备规范》2020修改通报、《散装运输危险液体化学品船舶构造与设备规范》2020年第1次变更通告(2020年6月版,第1次)。
附件(《散装运输危险液体化学品船舶构造与设备规范》(2022年7月1日实施))为该规范的参考内容,最终版本以我社正式出版物为准。
来源:https://www.ccs.org.cn/ccswz/specialDetail?id=202201280295137232
散装运输危险液体化学品船舶构造与设备规范 2022年第1次变更通告
基于业界意见反馈,修订第3篇关于货物管系的对接焊缝探伤的比例的要求,修订第3篇第11章关于防火灭火适用范围的技术要求。具体修改如下:
(1)删除第3篇第6章CCS6.3b管系分级的要求;
(2)在第3篇第5章CCS5.2.5a中新增“货物管系的对接焊缝按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射线或超声波检测”的要求。
(3)对3篇第11章11.1.1.5和11.1.1.6进行编辑性勘误。
《散装运输危险液体化学品船舶构造与设备规范》2022年第1次变更通告将于2022年10月1日生效。其中红色下划线为新增内容,红色删除线为被删除内容。
散装运输危险液体化学品船舶构造与设备规范2022年第1次变更通告
来源:https://www.ccs.org.cn/ccswz/specialDetail?id=202209091063478438
《散装运输危险液体化学品船舶构造与设备规范》2025年第1次变更通告
本次变更通告纳入了IMO MSC.526(106)决议的内容。主要修订为:
1、修订第3篇第2章2.9.2.1条,依据MSC.526(106)决议,协调与SOLAS公约、MARPOL公约、载重线公约、IGC CODE中关于水密门的技术要求,增加两种型式的铰链水密门在破损稳性最终阶段可位于最终水线以下。
《散装运输危险液体化学品船舶构造与设备规范》2025年第1次变更通告将于2025年1月15日生效。
《散装运输危险液体化学品船舶构造与设备规范》2025年第1次变更通告
来源:https://www.ccs.org.cn/ccswz/specialDetail?id=202501160171430628&type=1
